泰山城区热力公司关于暂停用热、恢复用热、供热面积或房屋产权发生变化办理时限的规定

发布时间:2026-04-10 00:00:00   作者:hhxb   浏览次数:1504

    本采暖期暂停用热、恢复用热、供热面积或房屋产权发生变化的,应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,即在2025(2026)年10月10日前到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。